高溫爐使用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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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溫爐使用注意(一)工作環境要求無易燃易物品和腐蝕性氣體,不能往爐膛內直接灌注各種液體及熔解金屬,經常保持爐膛內的清潔。
(二)使用時爐膛溫度不得超過***高爐溫,也不得在額定溫度下長時間工作。實驗過程中,使用人不得離開,隨時注意溫度的變化,如發現異常情況,應立即斷電,并由***維修人員檢修。
(三)使用時爐門要輕關輕開,以防損壞機件。坩堝鉗放取樣品時要輕拿輕放,以保證安全和避免損壞爐膛。
(四)溫度超過600度后不要打開爐門。等爐膛內溫度自然冷卻后再打開爐門。
(五)實驗完畢后,樣品退出加熱并關掉電源,在爐膛內放取樣品時,應先微開爐門,待樣品稍冷卻后再小心夾取樣品,防止燙傷。
(六)加熱后的坩堝宜轉移到干燥器中冷卻,放置緩沖耐火材料上,防止吸潮炸,裂,后稱量。
(七)搬運高溫爐時,注意避免嚴重共振,放置遠離易燃易爆、水等物品。嚴禁抬爐門,避免爐門損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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